关于中国共产党河北地质大学
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经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同意,中国共产党河北地质大学第一次代表大会将于2019年5月召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规定,现将中国共产党河北地质大学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及分配原则
经校党委研究,并报经河北省委教育工委同意,中国共产党河北地质大学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确定为193名。代表名额的分配,原则上根据各选举单位党员人数比例、工作需要及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确定。代表的构成及比例为:管理干部党员代表占35%;教学、科研、后勤服务一线党员代表占50%;在校学生党员代表占10 %;离退休教职工党员代表占5%。代表中,妇女占比不少于25%,少数民族占比不少于2%。上述比例均为指导性比例(具体名额分配方案附后)。
二、代表条件
出席中国共产党河北地质大学第一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必须是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正式党员,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
2.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落实“两个坚决维护”,对党绝对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3.具有清正廉洁本色。自觉践行党的宗旨,模范遵守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群众威信高。
4.具有勇于担当精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勇于担当,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甘愿奉献,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在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工作中起表率作用,并做出显著成绩。
5.具有较强的履职能力。密切联系群众,努力服务师生,忠实履行代表职责,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议政能力和良好的工作作风,积极并如实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及要求,自觉接受监督。
三、代表产生的程序
出席中国共产党河北地质大学第一次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以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
1.酝酿推荐名单。各选举单位接此通知后,按照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构成比例、代表条件以及差额比例和有关要求,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充分酝酿、逐级推荐、层层遴选的方式,组织所属基层党支部,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名单。
2.提出初步人选。各选举单位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从初步人选推荐名单中,按照多于应选人数30%以上的差额比例,经所在中层单位党组织在一定范围酝酿后,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沟通名单,2019年5月24日18:00前报党委组织部316房间,与校党委沟通;沟通后,根据校党委提出的代表构成比例要求,和反馈的审核意见,按多于应选人数20%以上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3.考察初步人选。选举单位组成考察组,对本单位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在全面了解人选的政治素质、思想品行、履职能力、廉洁自律、群众基础、遵纪守法等情况的基础上,充分听取广大党员群众、所在党支部及上级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考察意见。
4.确定预备人选。选举单位根据考察和听取意见情况,召开党组织会议,按照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5.公示预备人选。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面向选举单位所有党支部和全体党员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将《关于确定出席河北地质大学第一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情况报告(包括代表选举方案)》、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名册于2019年5月25日12:00前报党委组织部316房间,校党委审查批复。
6.选举党代会代表。校党委审查批复后,选举单位即可召开党员大会,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以候选人建议名单的形式提交大会酝酿讨论,确定代表候选人并进行选举。选举可以采取两种形式:一是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二是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等额正式选举。无论采用哪种形式选举,其差额比例不少于20%。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7.选举结果报批。选举结束后,各选举单位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将《关于选举产生出席河北地质大学第一次党代会代表的情况报告》,于2019年5月25日17:00前报党委组织部。报告内容包括:选举的方式和程序,应到会人数,实际到会人数,代表名单,代表构成比例等。校党委责成党委组织部对选举单位的选举程序和产生的代表进行初步审查,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确定符合要求后,经校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予以批复。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明确主体责任。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党委组织部加强工作指导和协调,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监督。切实落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和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各中层单位党组织要把选举代表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切实履行职责,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涉及选举过程中重要情况和有关问题及时向校党委请示报告。
2.严格工作程序。切实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代表人选推荐提名考察审核工作全过程。代表人选的酝酿提名、候选人的确定、代表的选举过程都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和意志。
3.强化教育引导。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学校党委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对党员进行民主集中制教育,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选举纪律,预防和杜绝违纪违规现象发生,确保风清气正,认真做好选举中的组织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如期完成代表选举工作。
中共河北地质大学委员会
2019年5月23日